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泉州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泉州銀監分局關于加強實體經濟金融服務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實施意見
泉金〔2018]19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各銀行業機構、各保險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引導金融機構更多投向社會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五個泉州”建設,助力趕超目標,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滿足實體經濟有效融資需求
(一)保障實體經濟信貸需求。各銀行業機構要立足泉州經濟發展特色,積極爭取總行、省行信貸政策傾斜和資源支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擴大有效信貸供給。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要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加大對中小企業、“三農”領域的信貸投放。積極用好再貼現、再貸款等政策工具滿足地方法人機構對實體經濟信貸投放需求,確保全市地方法人機構人民幣貸款增速高于全市銀行業機構平均水平。泉州銀行、泉州農商行要用好定向降準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尤其是普惠口徑小微企業的信貸扶持力度。納入降準范圍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要積極對接總行“債轉股”計劃,爭取更多的釋放資金傾斜,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開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融資平臺公司合理融資需求,穩定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融資供應,保持先進制造業、戰略新興產業、綠色制造業較高信貸增速,健全綠色項目識別和差別化融資機制,針對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的周期和行業特征,開展點對點指導幫扶。(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各銀行業機構)
(二)加大支農支小信貸投放。用好用足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和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等優惠政策,優先辦理支農支小再貼現票據,加大對銀行業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三農”領域信貸投放的支持,確保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兩增”目標實現,支持鄉村振興。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等方式降低融資成本,拓寬支農支小資金來源渠道。引導銀行業機構重點加大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各銀行業機構)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監測,督促銀行業機構按照省、市利率自律機制組織關于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的管理要求,進一步提升差別化利率定價能力,利用內部資金轉移優惠價格,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水平,確保法人金融機構2018年實現“三季度當季新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低于當年一季度,四季度發放貸款利率不高于三季度水平”的任務目標。持續推廣無間貸、年審制等續貸模式,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加強制度化、流程化管理,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續貸支持。落實國務院、省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相關要求,規范小微企業融資相關的附加手續費行為,減輕小微企業融資負擔。(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經信委、物價局,各銀行業機構)
(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深入推進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確保全年貸款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戶數高于上年水平。推進實施“金融機構+龍頭企業+基地+貧困戶”的產業扶貧模式,擴大漁船抵押等農業生產設施抵押和“快農貸“農e貸”等金融產品覆蓋面。鼓勵為小微企業量身定制新型金融產品,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推廣“銀稅互動”、小微快貸等產品和模式,開展續貸產品等金融創新業務,發展專利權、商標權、股權、存貨等抵質押貸款。積極開展設備按揭、買方信貸、融資租賃,支持小微企業研發創新和設備更新改造。開展金融機構、大企業和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試點,鼓勵大企業和供應鏈核心企業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建設的“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持續推廣“N+1+N”供應鏈融資模式,搭建供應鏈融資服務平臺,構建物流、電商供應鏈金融模式,依托龍頭企業對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開展訂單融資、票據融資、預約付款融資。擴大“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業務”、“科創貸”業務范圍,加大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支持,對瞪羚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財政局、經信委、科技局、金融工作局,各銀行業機構)
二、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優化企業營商環境
(五)優化企業銀行賬戶開戶服務。推動商業銀行建立小微企業4天開戶承諾制,開辟綠色通道,為小微企業開戶保駕護航。發揮手機銀行開戶預約及在線填單功能,推廣電子渠道預約開戶,規范開戶流程,提高開戶效率。利用福建省銀政通系統等電子平臺,引入工商政務信息數據,通過開戶資料線上審核、線下報送的模式,實時查詢業務辦理進度,提高銀行開戶辦理過程透明度和賬戶許可效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各銀行業機構)
(六)加大實體經濟金融服務的考核激勵。推動銀行業機構進一步優化激勵考核機制,完善具體明確、操作性強的“盡職免責”機制。改進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增加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在綜合評價、宏觀審慎評估中的考核權重,與貨幣政策工具使用、銀行間市場管理等直接掛鉤,對落實不力的金融機構開展專項約談。落實《泉州市鼓勵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大金融業發展資金獎勵力度,對新入駐金融機構及信貸投放增量、金融產品創新等方面進行考核獎勵,促進金融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銀行業機構)
(七)強化信貸投放監測評估。加強小微信貸政策的窗口指導,定期召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通報會,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貸款尤其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以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投放。加強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等專項統計,調整優化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評價辦法指標,動態反映金融政策支持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執行效果,為政策優化預調提供數據支撐。建立地方法人銀行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情況統計監測機制,加強典當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類金融機構的統計監測,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商務局)
三、優化跨境金融服務,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
(八)便利企業貿易結算。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進一步簡化差額報告與業務辦理憑證,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按月向外匯局集中報備貿易差額總額及明細電子數據。允許銀行根據電子商務企業平臺訂單記錄、物流運輸等信息,在確認交易真實性的情況下,直接為企業辦理結算。采取“一企一策”方式,靈活支持業務規范、交易留痕、數據匹配、風險可控的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先行先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各有關銀行業機構)
(九)開展臺資企業資本項目管理便利化試點。深入推動泉州金改區內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開展資本項目管理便利化試點。允許臺資企業先行使用資本項目結匯資金,無需事前向銀行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資本項目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可用于境內股權投資,為臺資企業二次創業提供便利;將外資外匯登記銀行由企業工商注冊地拓展到省外匯局轄內所有銀行;突破單筆外幣外債開戶個數限制;將外債注銷登記由外匯局審核下放至開戶銀行直接辦理。(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各有關銀行業機構)
(十)便利跨國企業資金跨境運用。進一步擴大企業集團參與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試點,降低整體結算及匯兌成本。支持跨國企業集團辦理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提高企業內部資金運用效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有關銀行業機構)
(十一)指導企業規避匯率風險。加強政策宣傳,引導企業樹立風險中性財務理念,在符合實際需求前提下,允許企業以差額結算方式辦理遠期結售匯交割。支持泉州金融機構開發市場有需求、風險可管理的外匯衍生工具品種,利用人民幣期權、掉期、人民幣外幣貨幣互換等工具,為企業提供相對低成本的避險產品。依托泉州市外匯市場自律機制平臺,進一步降低中小微外貿企業避險費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有關銀行業機構)
(十二)支持石獅服裝城市場采購試點。推動石獅服裝城市場采購貿易試點業務開展,支持銀行與市場采購聯網信息平臺對接,完善資金、物流信息采集,提升業務辦理效率,解決市場采購商、供貨商等主體在交易中遇到的結算問題。允許在石獅服裝城市場采購聯網信息平臺備案的對外貿易市場供應商、代理出口公司、國外采購商等主體在銀行開立經常項目賬戶辦理收結匯,個人外匯結算賬戶內資金結匯不受個人結匯年度總額限制。(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石獅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銀行業機構)
四、發揮類金融機構作用,提高企業融資可得性
(十三)提升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水平。建立健全政銀擔新型合作體系,運用好“三位一體”的擔保風險分擔和代償補償機制,進一步提升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增信能力。完善對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的風險補償制度,加大對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的風險補償和業務補助力度。國資部門要建立完善對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考核機制,取消盈利要求,重點考核中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規模、覆蓋面、服務情況和擔保放大倍數等內容,適當提高代償和損失容忍度,完善盡職免責制度,考核評價結果作為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享受政策支持、資金補助、薪酬待遇的基本依據。(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國資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四)強化融資租賃服務能力。積極引導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加大對我市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升級的資金支持。對本地融資租賃公司購入生產設備被我市工業企業租賃使用的,按照該筆業務當年度開具增值稅發票金額(不含稅)1%給予獎勵,單一融資租賃企業單筆業務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總獎勵金額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外商投資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相關業務,對為我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按一年內新增融資租賃合同額5%0比例予以風險補償,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商務局、經信委、財政局)
(十五)發揮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作用。進一步貫徹落實《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和融資擔保公司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泉政文〔2017]61號),積極穩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創新發展,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增加經營對外投資、票據貼現業務,總額不超過注冊資本20%;允許在泉州全域內開展主要面向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小額貸款業務,但其在工商注冊地所在縣(市、區)內的貸款余額不得低于本公司全部貸款余額的30%。引導典當企業立足所在縣域的產業特點,因地(企)制宜,開發典當質、抵押品,豐富當物品類,積極開展各類動產、不動產、財產權利典當業務。(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
五、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
(十六)支持企業上市掛牌。進一步完善市縣兩級企業掛牌上市扶持政策體系,建立健全協調服務工作機制,壓實各級責任,深化后備資源培育,突出分類指導,強化精準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把握時機盡快掛牌上市融資,市政府給予境內外上市企業最高200萬元、“新三板”掛牌企業50萬元的資金獎勵。鼓勵掛牌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或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再融資,市政府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再融資獎勵。支持經營不佳的上市公司通過資產置換、債務重組、剝離或關閉低盈利業務、出售閑置資產等方式降低負債率,恢復“造血”功能。推進國有資產資本化,支持國有企業加快上市步伐,探索參股、控股經營狀況較好的上市公司,鼓勵五大集團并購與主業相關聯、具有上市潛力的中小企業,引導推進產業整合。(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國資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七)發揮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培育孵化功能,強化對小微企業投融資服務。力爭五年內推動750家企業在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掛牌,引導250家企業實施股改,由市政府對交易板、股改板掛牌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獎勵。各級工商部門要實行重點預約、主動靠前等服務,提供工商政策咨詢,開設綠色通道,縮短登記時限,指導企業股改,支持非上市股份公司到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辦理確權和股份登記托管,促進企業股權規范流轉。(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工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八)發展企業債券融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券直接融資工具。推動小微企業增信合債、供應鏈融資票據等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支持國家“雙創”示范基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區域內的企業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支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園區運營機構發行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拓寬園區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國有融資運作平臺公司提前做好債券融資規劃,長短結合靈活運用各種債券產品,做好融資成本控制,力爭3年內新增發債規模300億元。鼓勵企業在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發行可轉債融資,市政府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獎勵給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九)支持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進一步完善市縣兩級“1+X”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體系,建立基金管理機構評價體系,強化“募、投、管、退”各環節監管,規范政府投資基金運作,提升運作效率和投資效益。發揮財政資金、國有資本的杠桿撬動作用,培育、引進“果農型”創業投資機構,打造一條覆蓋各發展階段企業的政府投資基金鏈條,加快設立投向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的“有溫度”天使、創投基金。(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國資委、科技局,市金控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十)匯集資源提升產業格局。加快設立基金小鎮,打造涵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基金,銀行、證券、信托、第三方財富管理等募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財務顧問咨詢、信息服務機構等上下游產業鏈的資源對接平臺,引導產業退出資本和泉商優質項目回歸泉州。積極探索產業基金招商新模式,通過給予本地投資獎勵和招商獎勵、母基金合作等方式,激發境內外優質股權投資機構尤其是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招商引資熱情,推動基金投資的異地優質企業落戶泉州。(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商務局、發改委、經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六、鼓勵特色保險產品創新,提升保險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二十一)發揮保險增信分險功能。進一步總結完善“政府+銀行+保險”合作機制,穩步推進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發展,優化小微企業銀保合作業務流程。支持保險資金運用創新,通過“政府政策支持+保險資金融資+保險風險保障”形式,推進保險公司險資直投支農支小融資試點。建立健全保險資金參與基礎建設投資機制,引導國內保險資金投資我市城市公用設施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各保險機構)
(二十二)創新發展特色保險。發揮責任保險保障功能,開發差異化保險產品。支持綠色保險發展,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創新特色農業保險,開展水稻疊加保險、農村公路財產綜合保險,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增品、擴面、提標。發展“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精準扶貧保險,擴大貧困人員精準扶貧保險覆蓋面。用足專利保險、科技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等保費補貼機制,推動新材料首批次應用試點,支持轉型升級提質增效。(責任單位:市農業局、林業局、科技局、環保局、交通委、財政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各保險機構)
(二十三)利用出口信保,支持企業發展對外貿易。積極拓展出口信用保險、海外投資保險等產品,為我市企業“走出去”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投資、工程承包等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服務。進一步提高對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補助,發展保單項下融資,對開展保單融資業務給予一定貼息,進一步支持出口企業融資。支持發展商業信用銷售,鼓勵保險公司開展出口買方信貸保險、出口賣方信貸保險、海外投資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等產品,并加大相應險種的保險補貼力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泉州辦事處)
七、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二十四)完善企業信用信息體系。發揮數據庫解決信息不對稱的作用,積極借助央行征信系統,保障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拓寬數據庫覆蓋面,為金融產品創新、信貸決策、風險防控等提供信息數據支持。推進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與管理,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深化金融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增加守信主體信貸可得性。(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
(二十五)加大企業兼并重組政策扶持力度。鼓勵掛牌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等優勢企業通過實施兼并重組,引進先進技術、團隊、品牌資源、渠道及模式,對危困企業開展兼并重組或對企業閑置廠房等資產開展拍賣收購,整合延伸產業鏈,帶動地方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對兼并重組市域內危困企業且并購資金規模達2000萬元以上的民營企業,按實際發生并購資金規模3%的額度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拓寬兼并重組融資渠道,鼓勵銀行業機構充分利用并購貸款、夾層貸款、銀團貸款等方式,對企業開展兼并重組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并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用信條件及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傾斜優勢,財政給予并購貸款風險補償。(責任單位:市經信委、金融工作局、財政局、泉州銀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銀行業機構)
(二十六)加大困難企業分類幫扶。督促銀行業機構落實省政府“五不”要求,嚴格執行抽、壓、停貸提前報告制度,對有市場、有一定競爭力但暫時出現困難的企業不抽貸、不壓貸。引導銀行業機構多維度探索債委會運作模式和生效機制,發揮債委會“一致行動”平臺及防范金融風險作用。開展企業債務風險動態監測,加強涉企信息整合、共享、建檔監控。堅持“一企一策”“一圈一鏈”分類分級處置,靈活運用收儲土地、瘦身解鏈、供應鏈模式、出售非主業資產、司法重整債轉股等措施,支持困難企業特別是風險上市公司、出口導向型企業、發債企業降低杠桿率水平,有效化解風險。加快推動“僵尸企業”出清,盤活閑置土地及低效資產。(責任單位: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經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銀行業機構)
(二十七)加快不良貨款處置。推動銀行業機構積極向上爭取核銷和打包轉讓資源,按照“處置一批、儲備一批”方式壓茬推進,加快不良貸款處置,提高本機構在福建系統內的處置份額。鼓勵民間資本等各類投資主體參與不良資產收購,推動具有試點資格銀行業機構穩妥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拓寬不良貸款處置渠道。加快推進地方法人銀行增資擴股工作,剝離不良貸款,提升抗風險能力。健全府院聯席會議制度,搭建政銀司信息共享與互動平臺,商請法院繼續暢通金融案件“綠色通道”,實行審限內提速,著力解決“送達難”“執行難”問題,強化司法保障力度。(責任單位: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銀行業機構)
(二十八)加強懲戒打擊。引導企業增強法制和履約意識,健全財務制度,誠信合法經營。督促銀行業機構對正常經營企業給予支持傾斜,及時提供惡意逃廢債企業線索。強化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有序曝光惡意逃廢債務失信行為人“黑名單”,在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政府支持或補貼、任職及準入資格、榮譽和授信、特殊市場交易、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等方面實行限制。加強公檢法、銀行、銀監、保險、工商等部門協作,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互聯網金融犯罪、非法集資、套路貸、金融詐騙等非法金融活動,遏制“黑律師”、“黑中介”和“理賠黃牛”等滋擾保險機構正常經營的不法行為。堅持宣傳引導與打擊處置同籌劃、同部署、同推進,提升群眾金融風險防控意識、合法投資經營意識,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經信委、公安局、金融工作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銀行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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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