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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社這樣做,確實是保護作者的利益,但這其中應該也有營銷策略的因素。”中信出版社新媒體事業部運營總監喬士海介紹說,中信出版社的產品以高端圖書為主,外版居多。很多書籍的電子書也在海外市場出版,“目前來講,歐美市場比國內規范得多。不管是appstore的版權,還是電子版的簽訂,我們都要按照歐美市場的規定來運作。”
對于書籍電子版權的簽訂,中信通常的做法是:“電子版權是在出版社和版權方前期合作的時期就談好的,也是在最開始的時候就把版權費交給作者,首要的是保障作者的利益。”
出版社重視數字化轉型,《喬布斯傳》當屬“轉型”的成功案例。《喬布斯傳》的電子書定價48元人民幣,和紙版書價格相同,這樣的高價位是十分少見的。“這樣出版社有效地保護了作者和版權方的利益。我們不能因為低價,損害作者利益。”他這樣解釋出版社的初衷,“這樣,電子書就和紙質書有相同的社會價值。”
“我們不做迎合低價圖書市場的低檔圖書。”喬士海重申出版社的品質閱讀。
問及電子版權合同簽訂的問題,喬士海說:“除去紙版書的版權合同,我們會單獨和作者簽訂電子版權合同,如果電子版需要對書籍進行修改或提煉,我們也會首先征得作者同意,由作者進行修改。”
[責任編輯: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