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部長蔡武日前在京就《決定》中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內容接受了記者采訪。
預計2016年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記者:關于文化產業,《決定》有哪些重要論述?
蔡武:《決定》指出,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要求,推動文化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結構戰略調整的重要支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為推動科學發展提供重要的支撐。圍繞這樣一個任務,《決定》從四個方面做出了部署,一是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二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三是推動文化科技的創新,四是擴大文化消費。
記者:《決定》強調,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處于一種什么態勢?預計什么時候能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蔡武: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總體速度較快,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穩步提高。2004年至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23%,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突破了1.1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78%,一些省市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超過5%,已經成為當地的支柱性產業。
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在全國范圍內可以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