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規定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同意《泉州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規定
為傳承和弘揚民族優秀文化,保護和發展傳統工藝美術,促進工藝美術事業的創新與繁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福建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一)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及其研究、創作、傳承教育、生產經營、管理服務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