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軟件優秀骨干人才培訓項目
(一)補助政策
軟件企業優秀骨干人才參加國內外高級培訓,列入省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計劃的,給予50%的培訓費用補貼,每年補貼不超過100人,每人次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引進臺灣IT高端人才培養開展閩臺人才交流合作的培訓項目,優先考慮補助。同時,對引進臺灣IT高端人才培養課件,搭建福建信息產業人才培養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將給予補助。
(二)申請條件
1. 軟件企業優秀骨干人才是指在省內軟件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主要從事軟件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開發,年應繳納工薪個人所得稅額不低于3萬元。
2. 優秀骨干人才當年參加國內外高級培訓,或參加培訓機構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開辦的培訓班。
3. 培訓內容為軟件相關技術、項目管理、經營管理等。
4. 該費用補貼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統一申報。
來源:福建省信息化局 責任編輯: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