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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反思,愛的行為是滿足誰的需要——
溺愛背后是施愛者的控制欲
“喜歡什么,就給什么”,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很多家庭根本不讓孩子等待,孩子想買什么就馬上滿足。有些父母常會無原則地滿足孩子提出的一切要求,并包攬了孩子的生活起居。即使孩子在外闖了禍,也由父母出面擔當。根本不給孩子鍛煉自立能力的機會,并把這種具有犧牲精神的付出當做是一種“愛”。
調查發現,現在很多青少年特別是獨生子女都是“現在就要”的一代。其實,一個被過度滿足的孩子,他不能得到快樂,他很可能就是一個任性的孩子,這樣的孩子是痛苦的。
翟召博認為,一味地給予和破壞性的養育,雖有很多動機,但共性是父母以“愛”的名義回應自己施愛的需要,而無視孩子心靈成長的需要。這種“愛”,并不是無私的,其背后是施愛者對受愛者的控制欲望。其實,愛不是簡簡單單的給予,是需要施愛者明智地審慎表揚或批評;明智地審慎辯論、敦促、推動和牽引。任何愛的行為不是靠直覺,而是需要深思熟慮,甚至是痛苦所做的決定。
父母需要增強自我覺察,反思自己愛的行為中是否真的有愛。愛,是一切圍繞孩子的需要;溺愛,是一切為了滿足大人的需要。家庭中的關注,需要分清我們在滿足誰的需要。
[責任編輯:尪筱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