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市工藝美術主管部門和工藝美術行業組織應當認真開展本市工藝美術創意設計、創新作品、創作技能等評比競賽活動,鼓勵工藝美術企業和工藝美術創作設計人員積極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會、文化藝術交流和專業評比競賽等活動,開闊創作人員眼界,激勵創作熱情,挖掘創新潛能,提高技藝水平。
六、獎勵與罰則
(二十二)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市人民政府或工藝美術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1、為促進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傳承、發展、人才培養作出突出貢獻的;
2、設計、制作的傳統工藝美術作品被評為中國工藝美術珍品的;
3、捐贈中國工藝美術珍品、福建省和泉州市工藝美術精品的;
4、捐贈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的。
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