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的提升不僅有著重大的經濟價值,更具備著深遠的社會意義和民族價值。作為文化產業發展重要內容的文化產業集聚,在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提升過程中的巨大作用早已毋庸置疑。進而言之,文化產業集聚對區域乃至國家競爭優勢的形成也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產業集聚與文化產業園區
所謂產業集聚,是指在一個較大的區域范圍內,大量產業聯系密切的企業以及相關的支撐機構,高度密集地集聚在一起。產業的空間集聚形式能夠發揮很強的群體競爭優勢和集聚發展的規模效益,進而極大地促進產業的形成和壯大,提升區域競爭力。產業集聚一般包含三個要點:一是以某種專業產品為主導,二是以某個地理區域為集聚地,三是有相當數量的企業按照產業鏈條的聯系集聚于此。文化產業的集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園區,園區化也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顯著特征和重要趨勢。文化產業園區具有人力科技資源豐富、園區企業集聚發展、服務平臺建設完備等顯著特點。文化產業園區一方面在促進資源整合,營造文化創新氛圍,實現科技、人才、企業等多方面要素集聚上有著先天的優勢;另一方面,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更可以充分引起社會對文化產業的關注,為文化產業提供更大的物質空間載體,也會為地方經濟發展以及社會進步發揮重大作用。因此文化產業園區正被很多國家看作是城市復興的有力工具。一個地區若有了眾多的文化產業園區,便可形成巨大的文化產業動力,對該地區的文化產業發展將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例如:在國外,美國有著名的好萊塢電影區,英國有謝菲爾德文化產業園區,加拿大有BC省動畫產業園區;國內有著名的北京798藝術區、深圳大芬油畫村等。
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與發展主要具有下述幾個方面的戰略意義:第一,挖掘資源,傳承特色。中華民族悠久燦爛的歷史文化和特色鮮明的地域文化為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提供了豐富的資源,文化產業園區將市場化和產業化的機制引入到文化資源的傳承與開掘中,這些機制極大地提高了文化資源的整合程度,提高了資源利用率,實現了資源的高效配置,從而促成獨具特色的文化資源在產業化過程中不斷迸發出新的生命力。第二,創新體制,塑造品牌。企業品牌的形成需要良好的生存環境,好的生存環境也能加速企業品牌的形成。文化產業園區通過設置有效的企業集聚機制,提供完備的服務體系,打造適宜各類文化機構生存、發展的“文化生態鏈”,為園區內企業的成長壯大、品牌的塑造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園區內企業總體力量的匯聚,將有利于“乘數效應”的形成,產生“1+1>2”的效果。園區企業的合力更有利于打造極具影響力的區域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區位品牌”效應。第三,注重結構,形成規模。美國的好萊塢電影區在國際電影市場上的占有率達到85%,倫敦西區的劇院數占據倫敦劇院數超過40%。相比較而言,在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集中度、關聯度較低,規模效應較差,已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重大結構性問題。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設為文化企業的兼并、收購、聯合、重組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組建跨地域、跨行業、跨媒介的文化產業集團提供了便利;為開創龍頭企業帶動,大中小企業聯合發展的格局開辟了路徑。因此,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對改善文化產業結構,形成產業規模效應意義重大。此外,文化產業園區對開發地方旅游資源、增加就業、豐富文化生活、改善人文環境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意義,并最終為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獨特貢獻。
二、對安徽省發展文化產業園區的建議
根據對國內外文化產業園區的研究,結合對安徽省文化產業園區發展情況的認識,我們建議安徽省在發展文化產業園區的過程中應重點考慮:
第一,根據自身特色準確定位、科學規劃。特色文化資源是發展文化產業的基礎和依托。我國幅員遼闊,各省市都有著豐富多彩、獨具特色的歷史與文化資源,例如“徽商”文化就是安徽省取之不盡的文化資源之一。但是就安徽省而言,不同地區的文化資源稟賦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建設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園區時,一定要注重挖掘自身的比較競爭優勢。一方面注重實施個性化、差異化戰略,依托本地獨特的文化資源發展文化產業園區;另一方面要增強創新意識,避免因盲目跟風、追趕時髦而最終落入戰略雷同的誤區。
在挖掘發展文化產業的特色和優勢的基礎上,需要對園區做出科學完善的發展規劃。根據我們對國際和國內文化產業園區的研究,就產生和發展模式而言,文化產業園區主要包括自發的文化資源聚集模式、政府引導的依托原有資源模式以及政府規劃的全新建設模式等。不論具體文化產業園區屬于何種產生和發展模式,在其專業化、品牌化的發展過程中,科學而完善的發展規劃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對文化產業園區從戰略定位和戰術安排上做出科學的規劃,并按此規劃在建設的過程中根據需要適時地調整政策措施,才能使該文化產業園區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并不斷得以發展。
第二,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文化產業園區的發展,需要地方政府在稅費減免、配套設施、投資融資、創業培訓、中介服務等方面建立完善而穩定的產業政策體系。政府既要厘清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政策邊界,又要界定政府和市場的作用范圍,進而在文化產業園區中完善政府的投入和管理,為園區內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文化產業企業的積極性、創造性、主動性是文化產業園區發展的主要原動力,文化產業園區的發展應該主要基于市場的拉動,而非政府力量的推動。鑒于此,園區管理者要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文化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并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要充分發揮文化企業的主力軍作用,生產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產品。
第三,遵循產業集聚的內在規律。產業集聚與產業區位、產業增長、區域經濟增長等方面都有著內在的、規律性的聯系。任何產業集聚區的建設,都需要努力實現“企業集中布局、產業集群發展、資源集約利用、功能集合構建”這四個要素的有機融合。文化產業園區的順利、健康、持久發展,需要政府、園區和企業多層面按照產業集聚的內在規律全方位地做好工作。在文化產業園區建設中,要把握好融合發展、創新發展、可持續發展等原則,著力優化產業空間布局,突出城市與產業融合發展,突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突出體制機制升級,提升文化產業集聚水平,促成文化企業的集約、集合、集中、集聚,讓文化產業通過園區的載體實現又好又快發展。(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 牛維麟)
來源:安徽日報 責任編輯:傅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