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原則、發展目標及主要指標
(一)指導原則:
1.自主創新。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文化科技發展的戰略基點,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投入,大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成果轉化,以創新促發展,增強文化發展核心競爭力。
2.重點突破。集中力量,優選主題,突破一批具有全局性、戰略性關鍵共性技術,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市場競爭力的戰略產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支撐文化產業發展。
3.系統推進。以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為核心,堅持開放合作,匯集各方資源,加強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優化文化科技發展環境,培養復合型文化科技人才隊伍,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文化科技企業,促進文化科技整體水平的提升。
4.引領發展。充分發揮文化科技的動力和引擎作用,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發利用民族文化資源,加強技術集成與模式創新,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催生新的文化業態,搶占文化產業發展的制高點。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完備,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競爭力顯著增強,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文化行業標準化體系相對完善,文化科技基礎環境條件得到改善,科技資源與文化資源的共享明顯增強,文化與科技融合在深度和廣度上取得實質性推進,有力支撐和引領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
(三)主要指標:
1.重點圍繞傳統文化產業的技術改造和新興文化產業發展,加強技術研發、集成應用和產業化示范,組織實施8-10項國家級科技重點項目。
2.加強文化科技戰略研究,支持300項左右文化科技基礎科研項目,系統部署150項左右文化領域重要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和集成技術攻關,制定30項左右文化行業技術標準,轉化推廣75項左右先進適用技術。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項目為帶動,匯集和培養10名左右文化科技領域有重要影響的技術專家,10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骨干,凝聚一批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文化科技團隊。
4.加強基礎環境建設。依托文化單位、科研院所和高校設立3-5個文化與科技研發基地,2-4個文化部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5-8個文化科技創新平臺,重點培育20個文化科技企業,認定20家左右文化與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三、著力加強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一)優化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環境。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化科技宣傳、普及、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支持、參與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完善文化科技管理體制,積極探索跨部門、跨地區合作新機制,鼓勵各級文化部門與科技部門建立文化科技協調工作機制,支持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科技活動,形成有利于文化科技發展的工作管理環境。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文化科技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文化科技創新服務保障、資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積極協調各級財政部門,不斷增加文化科技財政投入,形成持續穩定的經費支持渠道。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文化科技服務手段創新,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探索建立文化科技發展評價指標,客觀評價文化科技發展速度、水平、潛力和效益,促進文化科技有序、有向、有度發展。
(二)加強文化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依托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聯合科技主管部門認定一批各具特色的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帶動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產業集群,優化文化產業結構。建設認定一批帶動性強的文化科技創新型領軍企業,結合促進高技術產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研究制定促進文化科技企業快速發展的綜合優惠措施。支持建立文化、藝術、技術、管理等方面力量相融合的新型文化科技綜合研究機構和國家文化創新研究中心,持續開展文化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加強資源整合,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文化科技企業,培育建設若干文化科技重點實驗室,開展文化科技關鍵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提高文化領域科技創新能力,促進文化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加強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構建以技術創新型企業、文化綜合服務運營商及骨干文化集團為主體的文化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來源:文化部網站 責任編輯: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