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難題阻礙中國文化“走出去”
總體看,我國文化“走出去”工程還遇到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體現為文化產業競爭力不強、國際認可度不高、對外交流主體不多、政策支持不足。
文化產業競爭力不強
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起步較晚,產業規模化和集約化程度較低,骨干文化企業較少,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遠遠低于美國等發達國家。去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約占同期GDP的3.7%,不僅離支柱性產業有較大差距,而且國際競爭力不強。
創新文化國際認可度不高
我國文化企業規模偏小,精品力作和知名文化品牌不多,文化產業處于全球文化產業鏈條的下游,文化產品出口占全球市場比重不足4%,大大低于發達國家10%以上的水平。文化軟實力與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很不相稱。我國傳統文化歷史悠久,但由于創新能力不強,豐富的文化資源尚未得到有效開發利用。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國對中國文化的認識幾乎僅限于中國傳統文化,而對社會主義制度建立以來形成的新文化和先進文化尚未有全面理性的認識。
比如,大量反映帝王將相的封建文化影視劇成為熱播劇目,我國文化“走出去”被誤解為文化“擴張”等。當前,并不能代表中國當代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的傳統文化和低端的文化產品占據了對外文化交流的主要陣地,而社會主義創新文化卻遲遲未能在世界上得到認可。
對外交流主體不多,話語權不足
從交流形式上來看,盡管目前的民間活動在文化“走出去”中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政府依然是文化“走出去”的主要推動者,文化藝術機構、民間組織也在政府的統一安排下參與國際文化交流活動。這樣的交流活動,無論是內容,還是影響效果,都大打折扣。
相反,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參與高質量文化“走出去”仍然較少。政府作為文化“走出去”的主要推動者,難免被認為帶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而受到抵制。特別是中國缺少設置全球議題的能力,很少能提出人類文明普遍關注的問題,在全球公共產品規則制定方面中國的國際話語權明顯不足,遠遠落后于美國、英國等國家。
對外文化貿易扶持政策不完善
近年來,國家出臺諸多支持文化“走出去”工程的政策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有些政策未能遵循市場化和文化傳播的規律,政府的扶持存在認識和政策上的偏差,導致金融服務、財稅支持等方面出現方向不準、資助盲目、力度不夠等問題。
而如何建立起完善的對外文化貿易政策扶持體系,從資金補助、稅收減免、出口獎勵到信貸、債券、保險、擔保、外匯管理等方面強化金融服務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文化“走出去”更要“走進去”
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策并舉,多方努力,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
發展文化產業,提高國際競爭力
順應網絡化、信息化的發展潮流,豐富文化表現形式,優化文化產業結構,形成新的文化創造力和競爭力。積極采用數字、網絡等高新技術和現代生產方式,改造傳統的文化創作、生產和傳播模式,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科技含量,延伸服務領域,拓展服務內容。
加大對動漫游戲、網絡電視、數字出版等新興文化產業扶持力度,促進文化產業與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以文化產品創新為動力,整合文化科技資源,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研發、推廣和應用,努力搶占文化科技競爭制高點。依托我國地方歷史文化、民族文化和生態文化的集聚優勢,加快創建國家級特色文化產業示范區、示范企業、示范項目,重點培育和推進民族民間演藝、傳統民族民間工藝品、地域特色文化體驗等文化項目產業化發展。
增強文化領域話語權,提高中華文化影響力
發掘傳統優秀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各種文化交流場合發出自己的聲音,設置越來越多的文化交流年或文化交流節,繼續在國外的學校機構中設立孔子學院或類似的對外文化傳播機構,推進中國文化走向世界。
把文化“走出去”工程與經濟開放和外交格局緊密結合起來,發揮文化為政治、經濟和外交服務的作用,實現經濟開放、外交和文化“走出去”相統一協調和全面發展的格局。充分了解各國的語言文化體系,了解他們接受中國文化的方式,用對方聽得懂、理解得透的方式傳遞給他們,真正做到“中國故事,國際表達”,使得中華文化不僅走出去,還要走進去。
培育壯大文化交流主體,實現主體多樣化
一是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政府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文化發展戰略和具體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文化傳播對象的聯系和溝通;文化傳播內容的甄別和推動;文化安全的維護。從更具體的角度上來講,政府應該搭建文化傳播平臺,為中國文化“走出去”創造機會,提供資金、組建人才,為文化“走出去”提供動力。
二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文化企業的質量、規模和實力,決定著一個國家和地區在國際文化市場格局中所處的地位。要加快培育一批能與西方文化企業相比肩的骨干文化企業,加大對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扶持,不斷壯大對外文化貿易的主力軍,努力形成以國有文化企業為主體、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積極參與的對外文化貿易格局。
三是民間和中介的橋梁作用。重視民間組織在國際文化交流中的特殊作用,使其發揮對外聯系廣、工作形式多樣化的優勢,構成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的文化交流局面,傳播中國文化。推進出口平臺和海外營銷渠道建設,拓展文化貿易網絡,繼續辦好用好中國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等重點國際文化會展,加強統籌規劃,加大海外推介和招商力度,改善硬件軟件方面的服務,不斷提高會展的層級、水平和成效。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合力
政策是推動文化走出去的有力杠桿。充分考慮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起步晚、基礎弱的實際,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譯制、推介、咨詢等扶持機制。充分認識文化走出去對于提升中國軟實力、增強話語權的重大意義,整合各部門資源,強化支持重點,在財政補貼、稅收減免、信貸發放、外匯管理、保險服務、通關便利等方面出臺更有針對性、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
各級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也要把文化出口作為重點的扶持方向。加快文化走出去立法進程,爭取把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為國家法律,為文化走出去保駕護航。 (作者:知識產權出版社綜合編輯室副主任 蔡虹)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