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生活層次現在是不斷轉型升級,有生存型消費、發展型消費、享受型消費、奢侈型消費、炫耀型消費。在這五種層次的消費結構當中,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廣大消費者的選擇,應當是心中有數的。吃狗肉有時可看作是一種奢侈型、炫耀型的消費,有人認為吃了狗肉就上了一個檔次,在玉林,有些人的觀點是,“吃了狗肉再吃荔枝,不旺也旺,旺上加旺。”這就不是一種科學消費、文明消費的態度。這里面可能還摻雜了某種封建迷信的元素。
如果站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看,吃狗肉確實是他的權利和自由,但是我們要倡導消費者文明消費、科學消費。要樹立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的消費理念。這個理念已經專門寫進今年3月15號開始實施的“升級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新消法第5條規定:“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第37條還規定消費者協會要引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
據說,在玉林當地出現了一些以盜竊農家狗為職業的黑色產業鏈條,形成盜竊、銷售、加工的一條龍。我個人覺得,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國家和政府都不應當允許這種情況存在。
一種民俗的推出,應當以不妨礙公序良俗為底線,應當以不傷害公眾利益為底線。當一個地方拿一種寵物的屠殺、傷害舉辦一個聲勢浩大的美食節,并以此拉動當地的經濟增長時,是否思考過,你這個做法能不能經得住社會的檢驗、文化的檢驗、歷史的檢驗?
對于民俗,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于符合核心價值觀的因素,要旗幟鮮明地鼓勵,要大力弘揚,這是傳統中華文化的精髓,但是對于民俗當中的陋俗,特別是違反核心價值觀的一些陋俗,我們應當大張旗鼓地反對,讓大家自覺地去抵制。
劉俊海
來源:人民政協報 責任編輯:林煜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