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絡音樂下月起收費?
網絡音樂下月起收費?
專家:只針對網絡音樂服務商
本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達到網絡音樂服務商手中的《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不少網友理解為網絡音樂下載從下月開始收費,從而開起了“囤歌模式”,紛紛表示“再不囤歌,就沒有了”。昨日,重慶晚報記者致電重慶羽林知識產權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師黃大海,黃律師表示,“《通知》對聽眾下載聽歌并沒有什么太大的影響。”
網友瘋狂下載囤歌
家住南岸區輔仁路康德國會山的任曉忠說:“我在QQ音樂上下載歌曲花了5元錢。”他還說:“我上網把這個《通知》搜出來看了一下,7月31號以后,聽歌一定要收費。”除了任先生以外,很多網友也因此“瘋“了,大呼著要趕緊多囤積一點歌曲。名為“hymhct”的網友則說:“以后就沒有這么方便,想要聽什么歌搜搜就出來。”渝中區帝豪藍鉆小區的甘佳佳女士在看了《通知》以后告訴記者,“反正我要開始囤音樂了!我一般一下載就是幾百首,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
并不影響上網聽歌
“《通知》其實對聽眾下載聽歌等行為的影響并不大。”黃大海律師告訴記者,《通知》的相關規定只是針對網絡音樂服務商:“像QQ音樂、酷狗音樂等正規網絡音樂服務商,他們一開始就獲得了大部分歌曲的版權,因此這些網站上的大部分歌曲都應該還會保留。而那些沒有通過正規途徑獲得版權,卻以此盈利的其他網站,他們的歌曲就會被下架。”
至于任曉忠在QQ音樂下載歌曲遭遇了付費的情況,黃律師表示這其實是由網絡音樂服務商決定的,“網絡音樂服務商可以從人力、技術、市場等商業因素考慮,決定是否對已授權的某部分歌曲進行收費。比如現在微博上吳亦凡、張杰、華晨宇等出的新歌,就是以2元一首的方式進行下載。這跟任先生的情況相類似。”而對于已被授權的老歌收費與否,黃大海表示這也由服務商決定。黃律師稱,這個《通知》不是針對廣大聽眾的,而是屬于服務商考量的法律因素。(記者 鐘洲毓 見習記者 范圣卿)
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林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