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尚客圈(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英文簡稱:Be My Guest)推出的原創“為你讀詩”就山寨“為你讀詩”客戶端的侵權事宜,近日獲得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二審勝訴判決,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認定Be My Guest原創“為你讀詩”微信公眾號屬于知名商品,山寨“為你讀詩”使用“為你讀詩”字樣侵犯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判決山寨“為你讀詩”運營主體立即停止在其APP名稱上使用“為你讀詩”字樣,立即停止在其企業名稱上使用“為你讀詩”字樣等。
據了解,原創“為你讀詩”微信公眾號于2013年6月1日推出,隨后很快受到廣大網絡聽眾的認可和喜愛。此后,山寨“為你讀詩”于2014年9月也推出類似客戶端產品,不僅使用與原創“為你讀詩”相同的名稱,還在其APP中盜播了原創“為你讀詩”獨家制作的名家音頻等。為混淆視聽,山寨“為你讀詩”客戶端的運營公司兩次更名,由最早的“非誠勿擾(北京)婚姻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首善(北京)音樂創意有限公司”,后來又更名為“為你讀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山寨“為你讀詩”活躍的一年多時間里,給原創“為你讀詩”及其運營主體尚客圈(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帶來了諸多負面影響。
2015年12月3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針對原創“為你讀詩”運營主體尚客圈(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被告首善(北京)音樂創意有限公司及被告首善(北京)文化產業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一案,進行了當庭宣判。依法判決被告為你讀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涉案手機軟件名稱上、其企業名稱中及其涉案微信公眾號名稱中使用“為你讀詩”字樣,并賠償原告尚客圈(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損失人民幣20萬元。對此判決,被告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近日,經過法院二審審理,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介紹,截至目前,原創“為你讀詩”已通過微信公眾號播出上千期作品,累積傳播5億多次,受眾覆蓋包括中國內地、港澳臺,以及美國、加拿大、丹麥、德國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6月1日迎來了原創“為你讀詩”上線3周年生日。對于此次勝訴,原創“為你讀詩”創始人潘杰客表示:“文化傳播與創業容不得半點虛張聲勢,必須堅守道德底線,腳踏實地才行。”
對此,諸多專家和業者也呼吁,自媒體創業要保持自律與道德自覺,為整個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法律人士認為,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日益蓬勃的今天,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與正當權益。該案例的判決對于推動“雙創”背景下的新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任編輯:謝自旋